杨律师观察——希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 能够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企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再是镜中花、水中月
2025-05-20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今天是2025年5月20日,是《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的日子。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现实环境和市场竞争中遭受的各种不公正待遇,早已引起高层的关注。社会上流传着一句俗语~~“民营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这句话尽管有些偏颇,但也一定程度上形象反映了民营企业和企业主的艰难处境。
《民营经济促进法》今天正式实施,《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也即将于6月1日正式生效,结合2017年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散见于中央和各部门单独和联合发布的各种文件和规定,构成目前我国专门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企业主的制度性依据。
《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到,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家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
法律再多,制度再好,如果不能落地生根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对执政者、执法者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追究,所有的制度和规定,最终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起来美好,可总是抓不住、摸不着。期待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能够扎实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规的实质性贯彻落实,把中央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及生存发展环境的关注、关心、爱护,真正落实。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仅仅是对每个公民的要求,更应该是对执政者、执纪者、执法者的基本要求,法治中国的进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是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使用权力、审慎使用权力的综合考验,唯有形成有权者慎用权力,执法者守法的自觉意识,才能良性引导全社会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落地生根。
作者: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杨仕勤律师